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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关于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8-02-02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定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10:30 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

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二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2 月 1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卫华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韩华先

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告知函》,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仍在沟通和协商中,相

关方案仍未全部确定,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沟通

和谈判,交易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在与某航空部件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层就本

次大于 72.414%的股权收购事项谈判过程中,在包括交易对价、标的公司估值和未

来经营业绩等关键条件方面存在一定分歧,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友好协商,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终止合作协议》。此外,涉及资产、

业务、财务等各方面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

司预计无法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复牌。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周卫华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韩华先生均提议在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卫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1,000,9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50%;持股 5%以上股东韩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4,026,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32%。上述两名股东提议增加的议案内容属于公司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该临时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原《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

保持不变。

    现将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重新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2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2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2 月 5 日

       7、出席对象:

       (1)2018 年 2 月 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二楼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2、披露情况

       (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

详见 2018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8-004)。第(3)项议案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卫华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韩

华先生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的《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告知函》中涉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同

意在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新增相应议案内容,同时提交股东

大会予以审议。相关内容详见 2018 年 2 月 2 日披露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12)。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1.00                                                        √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 2 月 9 日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5:00 至 19:00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二楼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8 年 2 月 9 日 19:00 前送达公司证券

投资部。来信请寄: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二楼证券投资部,

邮编:83002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智、宋方方

    联系电话:0991-3736150

    传     真:0991-3736150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楼 661 号二楼证券投资部

    邮      编:830026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向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告知函。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159”,投票简称为“新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
 姓名或名称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附件三: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
       100       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1.00                                 √
                     余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
         2.00                                 √
                     程>的议案》
                     《关于重大资产重
         3.00                                 √
                     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1、在议案对应的表决结果栏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
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