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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4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北京时间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3 日—5 月 14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3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卫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 9 名,代表股份 244,849,4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4289%。具体情况如下: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44,849,4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4289%。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42,092,7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24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756,7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50%。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756,7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756,7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5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244,807,4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714,73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65%;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 185,383.18 万元,同比增长 3.48%,实现营业利润 47,807.88
万元,同比增长 83.29%,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0,543.6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1.57%。
    表决结果:同意 244,807,4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714,73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65%;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244,807,4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714,73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65%;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54亿元,比上年增长3.48%,实现营业利润4.78亿元,比上
年增加83.29%,实现利润总额4.77亿元,比上年增加63.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4.05亿元,比上年增加61.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5亿元, 比上
年增加39.54%,其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同比增减
        营业总收入              1,853,831,790.32   1,791,410,466.89         3.48%
        营业成本                1,052,261,809.19   1,195,632,670.66         -11.99%
        期间费用合计             245,735,938.59      279,260,710.83         -12.00%
        营业利润                 478,078,836.00      260,829,329.62         83.29%
        利润总额                 476,491,569.02      290,975,533.76         63.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05,436,037.46      250,937,333.58         61.57%
        综合收益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 244,807,4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714,73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65%;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7,551,147.93 元,按 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55,114.79 元后,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08,912,738.35 元,减去 2017 年分配 2016 年 25,315,243.96 元现金股利,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90,393,527.53 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90,360,202 股为基数,拟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8 元(含税),共计 41,730,085.66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244,807,4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714,73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65%;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807,4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714,73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65%;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备查文件
    1、《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天兆雨田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3、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研股份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