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并规定:在《回购细则》施行前,
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
《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
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
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两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截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8,394,27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3%;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7.76 元/
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 4.58 元/股,支付总金额 101,032,030.76 元(含交
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用途的确定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合理的共同推进公司的长远
发展。根据资本市场当期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估值水平
等因素,公司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将尽快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
股份专用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