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北京时间 10:30 分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
南路 661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基于个人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方德松先生、叶芳女士、王少雄先生、畅国譞女士、郑毅先生、韩华先
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建国先生、杨阳先生、胡海银先生)
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
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及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方德松先生、叶芳女士、王少雄先生、畅国譞女士、郑毅先生、
韩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建国先生、杨阳先
生、胡海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付永领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建国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汪顺荣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