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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付永领)2019-04-1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付永领)


    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18年度工作中,
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8
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
使相应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
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在2018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就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在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上,就
公司选举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在2018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等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在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公司回购
股份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在2018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公司2018
年半年报、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于2018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七)在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公司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利用参加
董事会、定期调研的机会到公司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技术开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等进行了检查,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利用参加
董事会和平时出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了解生产经营管理情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状况、技术开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等进行了检查,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1、战略委员会。2018年本人通过了解农机、航空航天行业动态以及在战略
等方面对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提供专业协助,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方向
进行了调研和审核,对公司市场开拓、研发方向、投资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
见和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
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调研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研发项目和发展方向,
运用自身的专长和经验,为公司战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积极参加独董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加强对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
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任职期间,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任职期间,没有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付永领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