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6 日上午北京时间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5 日—5 月 6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6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二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德松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35 名,代表股份 517,037,6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69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10,768,48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4.27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6,269,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2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127,999,89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8.58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21,730,74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8.16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6,269,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20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914,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2%;反对 1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76,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0%;反对 12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914,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2%;反对 10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权 1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76,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0%;反对 10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54%;弃权 1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3、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914,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2%;反对 1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76,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0%;反对 12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928,3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9%;反对 10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90,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6%;反对 10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5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90,360,202 股减去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18,394,279 股后的股本 1,471,965,923 股为基数,拟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1 元(含税),共计 30,911,284.38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874,3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4%;反对 16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弃权 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36,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6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56%;弃权 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审机构以来,做到了恪尽 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与公司相关部门及各股东单位在 业务上进行良好地沟通,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鉴于公司与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用期限已到期,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 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874,3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4%;反对 13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弃权 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36,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3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1%;弃权 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 五、备查文件 1、《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天兆雨田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研股份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结果统计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