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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研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8-31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
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拟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明日宇航”)向大
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银行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借款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明日宇航)
    1、成立日期: 2009年12月22日
    2、注册地址:四川省什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灵杰园区)
    3、法定代表人:韩华
    4、注册资本:21,213.4069万元
    5、经营范围:飞行器零部件产品、新型钛合金及高温合金材料、机械电子
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新型钛合金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航空相关设备制
造;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明日宇航94.28%股权,嘉兴华控祥汇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明日宇航5.72%股权,明日宇航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7、财务状况
    2019年度,明日宇航资产总额为52.43亿元,负债总额为31.60亿元,净资
产为20.83亿元;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8.33亿元,利润总额为-4.60
亿元,净利润为-4.10亿元。
    2020年6月末,明日宇航资产总额为53.10亿元,负债总额为32亿元,净资
产为21.10亿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7亿元,利润总额为2,050.57
万元,净利润为1,737.65万元。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
    2、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借款条件: 新研股份为明日宇航的本次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借款有关的担保合同。结合被担保人业务发展的
实际需求,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
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明日宇航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符
合其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明日宇航资产优良,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对其日
常经营管理拥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该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控制,我们同意公
司为明日宇航向大连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不超过2,2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明日宇航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明日宇航94.28%的股权为绝对控股,
明日宇航另一股东华控祥汇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人下的企业。华控祥汇因企业性质
无法为明日宇航提供担保,明日宇航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也未提供反担保。本次
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对子公司和孙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39,891.09
万元,子公司明日宇航对二级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11,457.76万元,均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
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91%,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子公司的担保以及
子公司为孙公司的担保。若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的借款业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
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3,548.8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37.44%。
    此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