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以下统称“报告期内”),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
公司的利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均出席相关会议,会议情况
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2年1月1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
明>的意见》、《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议案》。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2年8月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六)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七)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八)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
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政策运用合理,财务报表无重大
遗漏和虚假记载,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日常的监督与核查过程
中,也未发现公司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其
他正常借贷类的担保均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1-12月,公司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
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未发生有损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督促公司
依法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2022年监事
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提高本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
效率,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2、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责和勤勉尽职的意识;
3、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4、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