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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中数控: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杨鹏)2019-03-28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杨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及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了 11
次董事会,参加了 1 次股东大会。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
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
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
                                        可意见
                                                                                       同意
                                        关于参与武汉数字化设计与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2 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关于 2017 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8日         议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
                                        管理方案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7 年度业绩承诺未
                                          实现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参与武汉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有限
                                          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同意
                                          意见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

                                          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
                                          报告
2018 年 4 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关于回购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
   24 日       会议                       2017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 诺对应补偿股份的事项
                                                                                       同意
                                          关于公司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
                                          保的事项

                                          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

2018 年 5 月   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同意
   11 日       二次临时会议               见
2018 年 6 月   第十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独
                                                                                       同意
   20 日       二次临时会议               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第十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9 日       三次临时会议
2018 年 7 月   第十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
                                          关于对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 日       四次临时会议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2018 年 8 月                              见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同意
   21 日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
                                          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委托课题《高性能伺服电机关键技术
                                                                                       同意
2018 年 10                                与优化设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月 25 日                                 关于公司拟委托课题《高性能伺服电机关键技术
                                                                                       同意
                                          与优化设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2
2018 年 11   第十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独
                                                                                   同意
 月 20 日    五次临时会议               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任期内,本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规则的制定,并对考核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公
司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2、任期内,本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四次,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审核意见,并指导和监督了内部审计
部门的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四、现场调查情况
     任期内,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及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强了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
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任期内,本人通过实地考察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利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2、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公正、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任期内,本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提高专业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
                                                 3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提
高规范运作水平。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18 年任期内述职报告,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
本人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2019 年,本人将继续客观、独立、公
正、公平、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杨   鹏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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