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张敦力)2019-03-28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张敦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了4次董
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
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
可意见
同意
关于参与武汉数字化设计与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2 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8日 议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
管理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
1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7 年度业绩承诺未
实现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参与武汉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有限
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同意
意见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
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
报告
2018 年 4 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关于回购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
24 日 会议 2017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 诺对应补偿股份的事项
同意
关于公司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
保的事项
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
2018 年 5 月 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同意
11 日 二次临时会议 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四次。
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审核意见,并指导和监督
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责。
2、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了提名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公司
董事会换届的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积极履行
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四、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及公
2
司财务负责人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风险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动态,关注
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议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在工作中保持客观公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学习有关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督促公
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公正、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
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18 年度述职报告,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
人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公正、公平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职责。本人衷心希望今
后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一如既往的稳定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签名:
3
张敦力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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