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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中数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8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公司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合理,
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将回避表决,将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朱永平                    杨   鹏                   王典洪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