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1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
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计划自 2018 年 6 月 4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期间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20,960,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5.997%。
2018 年 9 月 4 日,因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公司收到李漫铁先生、王丽珊
女士、李琛女士、希旭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并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9)。
近日,公司收到李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自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以来,截至 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
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663,698
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1.05%。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交
李漫铁 2018/6/12-2018/7/27 6.61 1,368,769 0.392%
易
小计 1,368,769 0.392%
集中竞价交
2018/6/6-2018/6/8 9.74 779,000 0.223%
李琛 易
大宗交易 2018/7/18-2018/11/2 5.31 1, 515,929 0.434%
小计 2,294,929 0.657%
合计 3,663,698 1.048%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8,791,200 22.543% 77,422,431 22.152%
李漫铁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9,697,800 5.636% 18,329,031 5.2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093,400 16.907% 59,093,400 16.907%
合计持有股份 9,352,749 2.676% 7,057,820 2.019%
李琛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338,187 0.669% 43,258 0.0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14,562 2.007% 7,014,562 2.007%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三、其它说明
1、公司上述股东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实际
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
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尚未完成减持计划的实施,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实施减持,并及
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
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