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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曼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
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
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守礼                       金   鹏                    周玉华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