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迅: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04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18-133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 2018 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所要审议相关事项,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我们认为: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
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
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
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盛宝军 周台 黄惠红
2018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