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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威迅:关于公司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0-065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中视迪威激光显
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迪威”)收到绵阳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绵
阳威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绵阳威盛”)向绵阳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主要诉求为被申请人支付股权受让款 2500 万元及利息。具体
情况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1、申请人:绵阳威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1: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2:陈彦民
       被申请人 3:中视迪威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二)仲裁请求主要内容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 1 向申请人支付股权收入款 2500 万元及利息。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 1 承担本次股权回购所产生的税款等各项费用支
出。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 1、申请人 2、申请人 3 分别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 2、申请人 3 就仲裁请求第 1 项、第 2 项、第 3
项对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
    5、请求依法裁决各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


三、本次仲裁的起因和背景
     2014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引入新股东并增资的议案》。根据《中视迪威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及股
份转让协议》,拟将中视迪威部分股权分别转让给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科发”)、绵阳久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由绵
阳威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对中视迪威进行增资 2500 万元。详
见公司公告(2014-105 号)。
    2015 年 10 月,绵阳威盛与迪威迅、陈彦民、中视迪威签订了《中视迪威激
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由绵阳威盛对中视迪威进行增资
2500 万,其中 79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0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
的股权结构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3.08%,陈彦民持股 9.23%,
绵阳威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7.69%。同时,中视迪威的注
册资本由 9500 万元变为 10291 万元。
    补充协议第五条设置了回购条款:若发生任一回购情形,则绵阳威盛可以从
以下方式中择优退出,方式包括:(1)公司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5 年内非公开
发行股票,绵阳威盛可将持有的全部中视迪威股权转换成公司股票从二级资本市
场退出。换股后,若公司未达到承诺的利润指标,需要绵阳威盛补充的资金由公
司承担。绵阳威盛换股后持有的公司股票市值应不低于绵阳威盛初始投资成本
2500 万元加上出资之日起到回购之日按年息 10%单利计息的本利和,否则绵阳威
盛有权选择放弃以换股方式退出。(2)公司受让绵阳威盛所持中视迪威的全部
股权,受让金额不低于绵阳威盛初始投资成本 2500 万元加上出资之日起到回购
之日按年息 8%单利计息的本利和。公司应在绵阳威盛提出书面回购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绵阳威盛支付回购款项。
    绵阳威盛认为公司未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回购其持有的中视迪
威股权,并支付股权受让款。因此,绵阳威盛此事项向绵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4 日,收到仲裁通知书(2020)绵仲裁第 0015 号。公司于 4
月 16 日收到关于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2020)川 0703 财保 5 号。


四、仲裁裁决情况
    本案由绵阳仲裁委员会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五、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及资产被冻结情况
    由于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仲裁的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及净利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资产被冻结情况:
    第一、公司近日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在绵阳威盛申请仲裁之后,公司及子公
司名下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被冻结的账户有 12 个,涉及被冻结资金约为
2000 万元。
    第二、公司近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
州荆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四川省绵阳涪城区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2 月 25 日。
   目前,公司正在跟仲裁申请人绵阳威盛积极沟通,力争达成和解,消除负面
影响。该仲裁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仲裁进展,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资产被冻结的后续解决措施
    1、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尽快就上述冻结事项与银行、法院及有关方做进一
步核实,并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公司将会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
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与法院、申请
人协商,尽快解冻相关资产。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法院、银行、申请人加强沟通,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


七、备查文件
1、《绵阳仲裁委员会合同纠纷案仲裁通知(2020)绵仲裁第 0015 号》 。
2、《仲裁申请书》。
3、《中视迪威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及股份转让协议》
4、《中视迪威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5、《中视迪威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