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迅: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09-22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0-117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
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策”)的函告,北京安策质押给金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的股票涉及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0 月,北京安策为了取得融资,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质押给金元证
券,进行融资 1.5 亿元。北京安策未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根据股票质押协议,已
构成违约,原告金元证券因证券回购纠纷,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安策近日收到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显示:判决被
告北京安策支付融资款本金 142,439,000 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若北京安策
未履行上述支付义务,原告金元证券可就被告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
的 35,480,526 股深圳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以被告北京
安策应承担的款项为限优先受偿。
二、本次股东涉及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北京安策涉及诉讼及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
直接影响,本次诉讼涉及的股份为 35,480,5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82%。
2、北京安策正积极与有关各方沟通,协商和解方案,力争尽快妥善处理本
次民事纠纷。本次诉讼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公司会积极跟踪事项的进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果北京安策不能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或者
二级市场减持,将存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若采取二级市场减持方式,大股
东需要提前 15 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