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迪威迅:关于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公告2020-09-22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0-118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
和 2020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涉
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0-109】、【2020-116】和【2020-117】。
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策”)质押给上海光大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资管”)、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光大云付”)、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的股票涉及
诉讼。
    一、大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
                                                                     占公司总股
     原告              被告         诉讼进展    涉及股份数量(股)
                                                                      本的比例

光大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光     北京安策恒兴投
                                    二审判决        24,919,400          8.3%
大云付互联网股       资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     北京安策恒兴投
                                    二审判决        35,480,526         11.82%
    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备注:金元证券平仓至 35,480,526 股之后,还平仓处理了 123,913 股,目前质押在金

元证券的股份数量为 35,356,6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8%。

    1、2020 年 8 月 20 日,北京安策收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显示:判
决被告北京安策支付本金 1.1 亿元及相应的利息。若北京安策未履行上述支付义
务,原告光大资管和光大云付可以与被告北京安策协议以质押的迪威迅公司股票
(24,919,400 股)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上述质押股票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该质押股票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北京安策所有,不足
部分由被告北京安策继续清偿。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安策的函告,北京安策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的《执行通知
书》(2020)沪 74 执 465 号。该通知书显示:申请人光大资管和光大云付向上海
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24 条规定,责令
北京安策履行下列义务:

    ①向申请执行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

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119,942,034.54 元及相应利息。

    ②承担本案执行费用人民币 187,342.03 元。

    北京安策未履行本通知义务的,应当在 2020 年 10 月 9 日下午三点说明不能
履行义务的原因。不能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法定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北京安策近日收到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显示:
判决被告北京安策支付融资款本金 142,439,000 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若北
京安策未履行上述支付义务,原告金元证券可就被告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所持有的 35,480,526 股深圳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以被
告北京安策应承担的款项为限优先受偿。本次诉讼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公司会积
极跟踪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大股东涉诉对公司的影响
    1、北京安策正积极与有关各方沟通,协商和解方案,力争尽快妥善处理上
述民事纠纷。北京安策涉及诉讼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2、如果北京安策未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北京安策质押给光大资管、光大云
付的 8.3%股权和质押给金元证券的 11.78%股权被司法拍卖或者二级市场减持,
且被处置的股份被同一投资者买入持有,将存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制权发生变
更的风险。
    3、如果北京安策未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北京安策质押给光大资管、光大云
付的 8.3%股权和质押给金元证券的 11.78%股权司法拍卖或者二级市场减持,且
被处置的股份不被同一投资者买入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北京安策。
    4、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稳定,大股东涉诉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直接
影响。上述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者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