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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威迅: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26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以电话及
邮件的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程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内容。

    激励对象中的季红、崔朦系实际控制人季刚除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近亲
属,该 2 名激励对象的相关事项作为单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投票
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通过。如季红及崔朦作为激励对象的相关事项未通
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公司将从激励对象名单中删除该等激励对象。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26 日披露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深圳市迪威迅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
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26 日披露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深圳市迪威迅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季红、崔朦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季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季刚先生之姐姐,担任公司董事长,
系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崔朦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季红女士之女儿,现任公司投资
总监,系公司的核心骨干人员。季红女士、崔朦女士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与其所任职务、岗位重要性匹配,同意将季红女士、崔
朦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其为实际控制人季刚先生之近亲属(但
不属于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季红女士
及崔朦女士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相关事项须经股东大

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季刚先生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3 至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26 日披露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深圳市迪威迅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