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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威迅: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1-123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2021)粤03破申1031号,
申请人捷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破产清算。本次债权人申请公司破
产清算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争取尽早
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二、如最终相关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的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且公司A股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三、目前该案件处在破产申请阶段,法院尚未正式受理。


一、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情况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 21 日收到
深圳中院下达的《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申请人捷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捷通智慧”)申请你司破产清算,现将破产申请书与证据材料送达
你司。如你司对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7
日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名称:捷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春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00032532B
成立日期:1995 年 03 月 07 日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8 号楼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规划、咨询、设计、检测、运行
维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房、通信机房、印刷照排机房、播
音机房、高洁净度场地设计、施工;综合布线的设计、施工;楼宇自动控制、安
全防范与保安监控系统、消防自动报警与灭火系统、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筑智能
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开发与配套服务;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消防工
程设计、施工;人工智能技术开发;软件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计算机、软件及
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电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出租办公用房;承包境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建
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20 年 11 月 12 日)。


(二)申请人对公司债权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捷通智慧)因与被申请人之间关于 4 号数据中心机房项目的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法院,诉请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付工程款、质保
金及逾期利息等。2020 年 10 月 20 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审理后作出(2020)内 06 民初 80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
执行人迪威迅公司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捷通智慧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 2077.52 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


(三)关于该诉讼的披露情况及风险提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捷通智慧一案涉及金额没有达到重大诉讼
的披露标准,但公司在累计诉讼事项中有及时披露。详见公司在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编号:2021-045)。
    关于公司的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在《关于半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里面有披露,截止回函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逾期的债务:诉讼执行的总
额约 2990 万元,其中包含了捷通智慧的诉讼金额。回复函中披露公司存在短期
的资金压力,已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详见半年报回复函对于问题 2 的回复。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2061351F
成立日期:2001 年 09 月 21 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源社区高发西路 28 号方大广场 3.4 号研发楼 3
号楼 1202-1203 室
经营范围: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技术开发,智慧城市相关软件、硬
件设计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采购及售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和技术服务包
括咨询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包括运行维护、数据处理、运营
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激光工程
投影仪、激光电影放映机、激光电视的生产、销售;安防工程安装,视频监控系
统、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无线数据终端的研
发及生产;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
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投资咨询(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
批文件方可经营:通讯设备、通讯软件及系统集成的生产;增值电信服务;基础
电信服务;电信业务经营。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总资产(元)              794,088,221.95        773,337,562.96

归属上 市公司 股东的 净 413,647,252.30          340,160,463.28

资产(元)

营业收入(元)            252,089,287.48        162,265,984.84

归属上 市公司 股东的 净 -118,944,865.73         -73,482,905.63

利润(元)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 4 月 30 日、10 月 27 日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破产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第一、本次破产申请涉及的债务金额约为 2077.52 万元,仅占公司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2%。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并且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
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二、如最终相关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10.4.1的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如最终相关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的规定和相关规则,公司A股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事件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