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0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就此项关联交易事项事前予以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大公司在各创新业务领域的拓展力度,激发核心员
工创新创业热情,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无不利影
响,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建章:
朱洪超:
李柏龄: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