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18-126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
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情况
1、 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 号)同时废止。公司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相应变更。
2、 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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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进行相应变更。
3、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它相关规定。
4、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除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 “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 “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 “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
变化。
2、 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
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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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 “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
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
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
三、 审议程序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
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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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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