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2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
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回报,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
理回归。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
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是可行的。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从提升公司价值判断是
必要的,从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的影响看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建章:
朱洪超:
李柏龄: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