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修订对照表2019-01-24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结合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
管理及使用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为《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修订对照表:
条文 修订前 修改后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 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
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户 集 中 管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 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 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
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 资金”)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金”)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 户管理。
理。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