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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达信息: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信息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4-2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信息”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万
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审阅公司三会会议文
件和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披露的各项公告文件等核查
方式,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完善、内部控制实际实施情况
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
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万达信息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合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1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是      □否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名称                       性质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宁波万达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子公司
  杭州万达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子公司
  Wonders Info Corp.美国万达信息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上海万达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子公司
  深圳市万达信息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上海爱递吉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上海万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上海卫生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子公司
  天津万达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上海格言管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上海华奕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宁波金唐软件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上海复高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湖南凯歌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上海市民信箱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
  湖南万达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永州潇湘云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四川万达智城云数据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万达云医疗科技健康产业(上海)有限公司             子公司
  四川万达健康数据有限公司                           子公司
  宁波市万达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

                                       3
  上海爱可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上海资哲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上海蛮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子公司
  蛮牛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
  四川万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浙江万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上海嘉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上海万达恒安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加数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健康云(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及收入总额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
机构,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
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享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
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经营决策权。目前,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
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及提名委员会等机构,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
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
职责。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4
    经营管理层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通过指挥、协调、管理、
监督各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权力,公司成立了战略营销中
心、运营中心、科技中心、数据中心、财务中心、风控中心等管理中心。

    2)发展战略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制订了发展战略制
定、实施、评估和调整的程序,规范了发展战略的内容,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明确,即致力于成
为智慧城市营运商的领军企业,强化创新驱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人力资源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发展战略,建立了人力资源发展目标,明确了
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制度与要求。公
司优化了过程管理的多项环节,本着“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合理配置
人力资源,以提升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

    4)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在为股东创造价值
的同时,顺应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努力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
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
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

    5)货币资金业务

    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负责资金业务从支付申请、审批、复核与办理支付等
的各个环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税法、经济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资金
管理制度,规范了资金管理的权限与责任,利用网银互联等信息化管理手段,以
确保货币资金业务的安全和准确。

    6)销售与收款业务

    公司设立销售管理部,支持销售的整体规划和管理,跟进销售进展,分析销


                                   5
售业绩,督导重大项目进展等事宜。公司贯彻营销数字化管理理念,不断优化信
息化系统平台的模块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对销售业务过程管理的水平。

     7)采购与付款业务

     公司设立采购部,负责为各事业部提供询价、采购服务以及对供应商管理、
维护合作关系等事宜。不断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行为、优化采购与付款业务
的工作流程和执行标准。

     8)投融资和担保业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和投后管理以规避经营风险,公司制订了各项投
融资和担保业务相关制度,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对外投资和担保的审批权
限和审批程序。公司对外投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业务均按制度规定履行了
决策与审批程序,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了披露。

     9)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
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内审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 月 14 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9)60
号《关于核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 6 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200,0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与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10,000,000.00 元 ( 含 增 值 税 ), 实 际 存 入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资 金 人 民 币
1,190,000,000.00 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 2,97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7,03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349 验资报告。

     为规范前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6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市闸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长宁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与太平洋证券签署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承接协议》,太平洋证
券承接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 9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和 2019 年公开发行 12 亿
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工作。2020 年,太平洋证券与公司、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
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公司与持续督导机构以及存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有效的履行。

    10)控股子公司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32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制定
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并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
司实施规范有效的管理。公司从治理、经营及财务等方面入手,建立全面预算及
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履行公司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
动实行有效监督和控制的义务。

    11)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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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真实、合规、合法,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相关制度以
明确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批的权限及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相关法规要求,履行关联股东、关联董事的回
避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12)信息披露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不断修订并完善各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信息披露事务的部门、责任人及其职责,以及信息披露的报告、审核、披露程序,
以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及应收账款管理、存货及成
本管理、研发支出管理、募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子公司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
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公司
内控制度形成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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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判定需综合考虑定量和定性标准。

           公司以孰低原则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主要依据如下指标: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                                0.25%≤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产总额的0.25%                                      0.5%≤错报金额
                                           报表资产总额的0.5%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
              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                                0.5%≤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业收入的0.5%                                         1%≤错报金额
                                            报表营业收入的1%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                                2.5%≤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润总额的2.5%                                         5%≤错报金额
                                           报表利润总额的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具体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
   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
   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
   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企业财务报告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
   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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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判定需综合考虑定量和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在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
    实际偏差率后,以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按照孰低原则进
    行定量判断,主要依据如下指标: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                               0.2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
             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25%                                  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
               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                                 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                               2.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
               计报表利润总额的2.5%                                 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具体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企业财务报表以外的经营管理控制目标实现的一个或多个控
    制缺陷的组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
    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
    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企业管理人员、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
    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10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一般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在日常运行中会产生一般缺陷,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评
价和内部审计双重监督机制,一旦发现了内部控制缺陷,立即进行纠错、整改、
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内,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良好。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是否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是否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一般缺陷


                                  11
    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在日常运行中会产生一般缺陷,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评
价和内部审计双重监督机制,一旦发现了内部控制缺陷,立即进行纠错、整改、
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内,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良好。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
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
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来,每个年度都会根据经营业务变化
及出现的新情况,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使之更好地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并更合理地
控制各种风险。2022 年度公司将根据本期内部控制中发现的不足,进一步完善
内控体系,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证。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保荐机构对万达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达信息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系统设计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万达信息在所

                                  12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万达信息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
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13
    (此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欧阳凌                        敬启志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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