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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达信息:关于关联方拟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7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拟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689 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已向公司发出《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意向函》,中国人寿有意向参与认购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 A 股股票,使得此次认购完成后所持股份比例不低于中国人寿目前对公司
持股占比,且通过此次认购所得最高股份比例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
同时增持完成后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过 25%。目前公司尚未就前述认购事宜与
中国人寿签订认购协议。
    中国人寿持有公司 18.17%股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中国人寿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关联方拟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匡涛、胡宏伟、钱维章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无法确定最终的具体交易金额,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
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有)
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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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概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 年 6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白涛
    注册资本:28,264,705,000 元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71092841XX
    主营业务: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
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
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的其他业务。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9 月底,中国人寿总资产 51,280.85 亿元;2022 年前三季度营
业收入为 7,010.12 亿元,2022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 322.68 亿元。
    3、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人寿持有公司 18.17%股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中国人寿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人寿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中国人寿发出的拟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认购意向函,但尚未就本事项签订协议,公司将在协议签订后就具体内容
发布相关公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愿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体现了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且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


                                    2
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规模及综合实力,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人寿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386.04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
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收到关联方中国人寿发出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意向函》,中国
人寿有意向参与认购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前述参与认购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资
产规模及综合实力,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国人寿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
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
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规模及综合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符
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披露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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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对中国人寿拟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资料及
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规模及综
合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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