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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达信息:关于万达信息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2022-12-19  

                                                  北京    中                                       地址:上海市 宁区仙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 (200051)
                          (上海)律师事务所                         Add: 12F&22F,L'Avenn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GUANTAO     LAW      FIRM                                           Tel: +86 21 23563298 传 Fax: +86 21 23563299
                                                                       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关于



                                                 万     信息           份有          公司

                                               2022年        四次临时                东大会



                                                                     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意           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       中        (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2年12月19日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港     天津    杭州    州     成      厦     大      济南     安    武汉   南京      州     州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 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SydneyToronto
                 北京       中    (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       书


                                            北京               中       (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             信息           份有           公司

                                                  2022 年            四次临时                  东大会之

                                                                     法律意              书

                         :万      信息     份有        公司

                        北京       中 (上海)律师事务所(下 “本所”)接受万                                   信息        份有        公司(下
                 “万    信息”、“公司”)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下 “本所律师”)列席万                                                  信息 2022
                 年     四次临时        东大会(下 “本次             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券法》(下 “《                券法》”)、《上市公司
                 东大会     则(2022 年修          )》(下 “《            东大会         则》”)、《上市公司治                       准则(2018
                 年修    )》(以下          “《治          准则》”)《深圳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东大会                投    实
                 施     则(2020 年修        )》(以下              “《           投    实施      则》”)与《万                 信息        份有
                 公司       》(下 “《公司                  》”)对本次           东大会 场会                      律师          ,并出具本法
                 律意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        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                     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                    有关本次          东
                 大会各            及    关文件,听取了公司             事会就有关事              所作           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               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                  并承     ,其向本所提供                 文件、 料和
                 所作       明是        实、完整        ,      文件、        料上             字和/或印        均为    实,授权书均                 得
                 合法及     当     授权,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                   并承    ,
                 公司已将全        事实向本所披          ,无任何           、           、     假或      导之处。

                        在本法律意       书中,本所律师根据《               东大会         则》 五条                 定,仅对本次             东大会
                    召   、召开     序、出席会           人员         格、召        人    格、会                决     序和        决     果事       发
                    法律意       ,并不对本次        东大会审               案以及其他与             案     关       事实、数据                实性、
                 准     性和完整性发        意     。

                        本法律意        书仅供公司为本次             东大会         之          ,不得     于其他任何                   。本所同意
                 公司将本法律意          书作为本次          东大会     法定文件, 其他文件一并报                        深圳           券交易所审


                                                                              1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港      天津     杭州        州     成      厦         大      济南     安    武汉       南京         州     州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 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SydneyToronto
                 北京         中    (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           书

                 查并予以公告。

                        有    于此,本所律师按                律师          业公            业务标准、 德                  和勤勉尽                  , 出具
                 如下法律意          :

                        一、         本次          东大会       召      、召开          序

                        1、公司         七届       事会 2022 年             八次临时会 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召开并作出决                                       ,
                    了《关于提               召开 2022 年          四次临时            东大会             案》。

                        2、公司      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在巨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深圳     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index/index.html)上发布了《万                                    信息        份有           公
                 司关于召开 2022 年                 四次临时           东大会                  》(下       “会             ”),会                          明了
                 本次     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          、地       、会        审     事        、会     出席对        、会               方法           并
                    定了      权             日    。

                        3、公司      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在巨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深圳     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index/index.html)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2 年
                 四次临时          东大会          提    性公告》, 求参加本次                       东大会          东提前关注并                  守上海及公
                 司所在地                      求,与会时做好佩戴口                       个人        护工作,否则届时将无法                       入本次会
                    场,并再次明              了本次       东大会            召    人、召开日期、时                 、 场会            地     、会        审    事
                    、会             方法          。

                        4、本次         东大会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 15                          00 分在上海市              安区北京                 968 号 32
                 楼会     室召开,会              召开     时      、地            合会               内容。本次           东大会       取         场投        和
                    投             合        方式。           投       中          深圳        券交易所交易                                   投          时        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深圳     券交易所互                   投
                        投    时     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                   9:15-15:00。

                                   ,本次          东大会         召    、召开          序      合有关法律、               政法     、《上市公司                东
                 大会        则》及《公司                》          定。

                        二、         本出席会            人员           格、召          人      格        合法有效性

                        1、出席本次               东大会          东及        东代      人

                        出席本次             东大会      场会                 东及      东代         人共 2 名,代             公司有              决权         份
                 1,377,700          ,占公司有           决权          份总数          0.1160%。其中,                            投                      投

                                                                                        2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港        天津     杭州         州        成      厦         大      济南     安     武汉      南京         州     州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 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SydneyToronto
                 北京         中    (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      书

                    东    格       在其                   投    时,         深圳       券交易所交易                        和互              投                         ,
                 本所律师无法对                    投       东     格                   。

                        2、出席本次               东大会       其他人员

                        出席       场会            人员         东及         东代       人外, 有公司                      分     事、 事、                            人员
                 及公司              律师          。

                        3、会       召        人

                        本次       东大会          公司     事会召           。

                        基于            投          东    格      在其                  投        时,       深圳            券交易所交易                     和互
                 投                               ,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                       投             东        格                 。在参与                 投
                      东及     东代               格均    合有关法律法                 及《公司                  》        前提下,本所律师                   为,出席
                 本次        东大会人员                 格、召     人        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       东大会          决        序及       决        果

                        (一) 本次            东大会审              案

                          本所律师                 ,本次       东大会审           并        决了会                    中       明      全          案:

                        1、关于关             方拟参与公司向             定对          发              事        涉及关           交易             案

                        (二) 本次            东大会         决     序

                        出席本次             东大会       场会               东就会                    中列明           审        事     以        名投           方式
                    了投           决。 场投               束后,并按 《公司                            》 定                序           了            、        ,并当
                 场公布了          场        决    果。

                        其他参与投                    东以         投          方式              了投             决,深圳             券信息有           公司提供了
                        投           决权数                 果。

                        本次       东大会投               束后,公司合并                     了    场投           和            投              决      果。

                        (三) 本次            东大会       东提出新           案    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               东大会          东没有提出新                    案。

                        (四) 本次            东大会         决     果



                                                                                         3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港         天津    杭州         州        成        厦         大        济南        安        武汉    南京          州    州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 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SydneyToronto
                 北京       中    (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        书

                         案1为          别决           案,      出席会                    东所持       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                  ,且涉及
                 关      东回           决。

                         东大会         场会      以书     投    方式对前                  案          了    决,其他未           场出席      参会        东
                            投                       决, 案 1 涉及                 关          东未作为出席会                     东              ,亦未
                 参与会          决,             事已就            案发        了         意     ,        东大会       场会      按     《公司          》
                    定      序          了        、       , 决           果于            投    截止后公布。出席                 场会             东及
                 东代    人未对         场投             决    果提出异              。

                         合      场投     、         投        投          果,本次             东大会审            果如下:

                        本次     东大会审            所有      案均                  。

                                 ,本次       东大会审                          案         决     数    合《公司              》          定,本次       东
                 大会       决     序        合法律、         政法        及         《公司            》         定,       决    果合法有效。

                        四、                 意

                         上所      ,本所律师            为,本次          东大会          召     和召开          序    合      关法律、          政法    、
                 《     东大会     则》以及             《公司             》 有关          定;召           人    格和出席会             人员     格合法
                 有效; 决        序      合有关法律、 政法                     及         《公司            》 有关          定, 决            果合法有
                 效。

                        本法律意        书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

                 (以下无正文,为 字                       )




                                                                                     4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港         天津      杭州         州        成     厦        大      济南       安    武汉      南京      州     州    悉尼   多伦多

BeijingShanghai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TianjinHangzhouSuzhouChengduXiamenDalianJinanXi anWuhanNanjingFuzhouZhengzhouSydneyToron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