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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得信息: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2018-12-20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自 查 表

公司简称:汉得信息                                                    股 票 代 码 : 300 1 7 0
                                                                       是否存在
序                                                                     该 事 项( 是
                                 事项                                                  备注
号                                                                       /否 /不 适
                                                                            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
 1                                                                          否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2                                                                          否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 市 后 最 近 36 个 月 内 出 现 过 未 按 法 律 法 规 、 公
 3                                                                          否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否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6                                                                          否
     资助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 否 包 括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5%以 上 股 份
 7                                                                          否
     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   是否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否
     是 否 最 近 12 个 月 内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为 不 适 当 人
 9                                                                          否
     选
     最 近 12 个 月 内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认 定 为
10                                                                          否
     不适当人选
     最 近 12 个 月 内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11                                                                          否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12                                                                          否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3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否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15                                                                          否
     标 的 股 票 总 数 累 计 是 否 超 过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10%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6                                                                          否
     的 1%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
17                                                                        不适用
     划 拟 授 予 权 益 数 量 的 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18                                                                        不适用
     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
19                                                                          是
     10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
20                                                                          是
     定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1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 1)对 照《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逐 条 说 明 是 否 存 在
     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
                                                                            是
     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
     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2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目 的 、激 励 对 象 的 确 定 依 据 和
                                                                            是
     范围
     ( 3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拟 授 予 的 权 益 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司
     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
     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
     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                           是
     益总额的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及 其 计 算 方 法 的 说 明
     ( 4)除 预 留 部 分 外 ,激 励 对 象 为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人员的,应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
     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
     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
                                                                            是
     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
     分比;以及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
     总 额 1%的 说 明
     ( 5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有 效 期 、授 权 日 或 者 授 权 日 的
                                                                            是
     确定方式、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
     ( 6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授 予 价 格 、股 票 期 权 的 行 权 价 格
     及其确定方法。如采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确定授予价
                                                                            是
     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
     说明,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该定价是否损
     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意见并披露
     ( 7)激 励 对 象 获 授 权 益 、行 使 权 益 的 条 件 。拟 分 次
     授出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                           是
     件;拟分期行使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
     使权益的条件;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
     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
     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
     核指标的,应当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
     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期激励计划,应当充
     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 8 )公 司 授 予 权 益 及 激 励 对 象 行 使 权 益 的 程 序 ;当
     中,应当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                          是
     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 9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所 涉 及 的 权 益 数 量 、行 权 价 格 的
     调整方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                          是
     时的调整方法)
     ( 10) 股 权 激 励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限 制 性 股 票 或 者 股
     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
                                                                           是
     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
     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11 )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变 更 、 终 止                          是

     ( 12) 公 司 发 生 控 制 权 变 更 、 合 并 、 分 立 、 激 励 对
     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                          是
     权激励计划
     ( 13) 公 司 与 激 励 对 象 各 自 的 权 利 义 务 , 相 关 纠 纷
                                                                           是
     或者争端解决机制
     ( 14) 上 市 公 司 有 关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                          是
     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
     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
     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2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23                                                                         是
     况,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
24                                                                       不适用
     的对照公司是否不少于 3 家
25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限制性股票授权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
26                                                                         否
     否少于 1 年
27     每 期 解 除 限 售 时 限 是 否 未 少 于 12 个 月                        是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28                                                                            是
       性 股 票 总 额 的 50%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
29                                                                          不适用
       少于 1 年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
30                                                                          不适用
       期的届满日
31     股 票 期 权 每 期 行 权 时 限 是 否 不 少 于 12 个 月                不适用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
32                                                                          不适用
       励 对 象 获 授 股 票 期 权 总 额 的 50%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33     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                           是
       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
34                                                                            是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 1)上 市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实 行 股
                                                                              是
       权激励的条件
       ( 2)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内 容 是 否 符 合《 管 理 办 法 》的
                                                                              是
       规定
       ( 3)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拟 订 、审 议 、公 示 等 程 序 是 否
                                                                              是
       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 4)股 权 激 励 对 象 的 确 定 是 否 符 合《 管 理 办 法 》及
                                                                              是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5 )上 市 公 司 是 否 已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要 求 履
                                                                              是
       行信息披露义务
       ( 6) 上 市 公 司 是 否 为 激 励 对 象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否
       ( 7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是 否 存 在 明 显 损 害 上 市 公 司 及 全
                                                                              否
       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 8 )拟 作 为 激 励 对 象 的 董 事 或 者 与 其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不适用
       的董事是否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 9) 其 他 应 当 说 明 的 事 项                                      是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5                                                                          不适用
       所发表的专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
36                                                                          不适用
       避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
37                                                                            是
       拟回避表决
       监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监事是否回
 38                                                                不适用
       避表决

 39    是否存在金融创新事项                                          否

    本 公 司 保 证 所 填 写 的 情 况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合 法 ,并 承 担 因 所 填
写情况有误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