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汉得信息: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7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和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7 日(星期四)上午 8: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 33 号公司 A 栋 1 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6 日 15:00 至:2019
年 1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和委托独
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迪清先生
2、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190,907,91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1.8682%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187,029,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23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78,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43%;
    (3)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285,9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1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迪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4、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条件、授予日、限制性股票限售期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6、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7、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9、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10、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11、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12、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保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
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授予日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全
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了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
理的情况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
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需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
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
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三)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0,907,916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0,733,716 股
    占 99.9088%
    反对:174,200 股
    占 0.0912%
    弃权:0 股
    占 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285,985 股,意见如下:
    同意:4,111,785 股
    占 95.9356%
    反对:174,200 股
    占 4.0644%
    弃权:0 股
    占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指派龚嘉驰律师、崔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