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3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会议提名的董事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亦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
资格和能力。本次公司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提名尹世明先生、陈熠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廖卫平、颜克益、赵勇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