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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富龙: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02-08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编号 2021-004),定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郑效东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
增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 提交召 集人 。经核 查, 截至本 公告 日,郑 效东 先生持 有公 司股份
259,189,008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25%。
    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
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故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1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变更后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
    (七)参加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
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139 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提案 1、2、3 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4 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
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议案 1、2、3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根
据该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王东光先生发出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
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提案 2、提案 3 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
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上
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
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为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关 于< 上 海东 富龙 科 技股 份有 限 公 司
      1.0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
               摘要的议案》
               《 关 于< 上 海东 富龙 科 技股 份有 限 公 司
      2.0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00                                                         √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四、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
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
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1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6:30);
    (六)登记地点: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交通:地铁 2
号线江苏路站 3 号出口)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 1。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艳、金立
     电话:021-64909699
     传真:021-64909369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1509 号
     邮编:201108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4、《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171;
    投票简称为:东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2 月 2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提案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为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1.00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2.00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3.00                                                     √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
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