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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富龙: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2-22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
情况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并于 2021 年 2 月 7 日起在公司内部发布了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一文,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
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
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人员。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条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