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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候任董事发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
加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
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许文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许文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许文显先生的个人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并选举
产生了各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各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
             审计委员会           向建红(主任委员)、苏锡宝、范荣玉
             提名委员会           范荣玉(主任委员)、官伟源、向建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向建红(主任委员)、许文显、范荣玉
             战略委员会           许文显(主任委员)、官伟源、向建红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个人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许文显先生提名,决定聘任官伟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总经理官伟源先生提名,决定聘任缪存标先生、李立斌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
    经总经理官伟源先生提名,决定聘任池信捷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
    经董事长许文显先生提名,决定聘任罗聪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官伟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申请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向银
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权授予董事长行使,具体权限为: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及其相关担保事宜。授权期限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的发展需要,同意其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的固定资
产贷款,用于“高端精制活性炭项目”建设。
       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
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许文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
历,南平市延平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会会员。曾任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长、战略
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元力怀玉山活
性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元
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赢创嘉联白炭
黑(南平)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广州原力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冰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
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南平三元二氧化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
南平三元竹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南平三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许文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51,197 股,占总股本 0.4294%。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官伟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2003 年 3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机
电分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总经理,福
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理事。曾获得
福建省劳动模范称号、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全国机械行业优秀
企业家。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
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锡宝,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
历,获学士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厦门
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项目经理、业务董事、执行总经理,厦门市鑫鼎国瑞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合规风控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投资总监,广州创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原力互娱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创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创乐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创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厦门汇杰思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向建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
学历,副教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九江市八里湖支行出纳、会计、票据
交换员等职。现任武夷学院商学院管理学(财务会计)副教授,本公司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荣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 月出生,硕士,
教授。历任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夷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
任武夷学院化工专业教授、化学工程与工艺教研室主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官伟源,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详见上述“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
历之官伟源”。
    缪存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南京林业大学硕士
研究生校外导师,福建安监局特聘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专家,福建
省活性炭行业协会首席专家,全国林化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曾
任福建省富文化工厂副总经理兼公司科协主席,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
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管理者代表,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活性炭行业协会副会长。曾获
得福建省劳动模范称号、福建省岗位技术能手、南平市劳动模范、南平
市优秀共产党员、南平市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南平市优秀企业家。缪
存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01,250 股,占总股本 1.1852%。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
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立斌,无外境永久居住权,1974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
建省南平市合成氨有限公司销售科长,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
董事、本公司销售总监、销售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元忱(上
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池信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
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江西元力
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
获学士学位。曾任公司证券专员、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投资部经理。现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经理。2011 年 11 月 3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
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