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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具体情况为:
    (一)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二)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
议案:
    1、《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福建元
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6、《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9、《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三)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
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经与会监事审议,
表决通过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
告》。
    (四)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
    1、《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福建
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五)2018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
    (六)2018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
    1、《关于选举彭映香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七)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福建
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八)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转
让广州创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和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所有股东
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依法对公司
经营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决
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持
续改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
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
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
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公司 2018 年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福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审查了公司出售资产的情况:2018 年 12
月公司决定以 11,000 万元转让广州创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监事会对此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本次转让广州创娱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有利于整合公司资源,聚焦优势业务,优化
资源配置,降低财务杠杆;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
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转让广州创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收购、出售资产
交易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向公
司关联方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销售硅酸钠产品及蒸汽,
预计 2018 年度分别不超过 20,000 万元和 800 万元,2018 年实际完
成销售硅酸钠 17,303.35 万元、蒸汽 482.11 万;福建省南平市元禾
化工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福建省三明同晟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了
1,197.87 万元的固态水玻璃销售合同,2018 年元禾化工实际向同晟
化工销售硅酸钠 272.75 万元。监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认为: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硅酸
钠或蒸汽,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发现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符合元
禾化工和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相关
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元禾化工
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审核了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2018 年 9
月 26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核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并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高端精制活性炭项目”的顺利推进,促进
活性炭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
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
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向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申请不超过 21,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为南平元力 6,000 万元固定资
产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情况进行了核查与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
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与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等制度一同构成了相对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情况,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制度完善且得到了严格地遵守、执行。
    (八)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且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
和运行,确保了公司经营的正常、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的内部管理,
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合理的、完整的,经运行检验是可行和有效
的;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有
关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允反映了其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