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24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
许文显、官伟源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7 月 23 日为授予日,授
予价格为 10.00 元/股,向 1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5 万股限制性股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
发表的同意意见,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决定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活
交通银行股份有
公司 354008580018010072005 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
限公司南平分行
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
交通银行股份有
南平元力* 354008580017340000115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限公司南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南平元力 份有限公司南平 35050167615400000087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分行
厦门银行股份有
南平元力 80702400000712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限公司南平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
南平元力 191060100100258529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限公司南平分行
*南平元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是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