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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的公告2021-07-05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元力股份”)
正在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公司及子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信元投资”)、南平元力活性
炭有限公司(简称“南平元力”)、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简

称“元禾化工”)、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简称“怀玉山活
性炭”)就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分别作出以下承诺:

    一、元力股份相关承诺

    1、本次发行后,公司合并范围内累计债券余额为 90,000.00 万

元(按最高值计算),占 2021 年 3 月末合并净资产的 47.45%,未超

过《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和《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21 问规定的 50%上限。公

司目前暂无其他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的工资安排,为保证公司累计债

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合并净资产比例持续符合上述规定,公司及其子

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开始前,承诺不进行其他债

券及债务融资工具的融资,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后,

将根据未转股的可转债余额并在综合考虑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

力的基础上,审慎考虑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的相关事宜。
    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的情形。公司
及子公司持有的房产均为自持,未来无对外出售安排。公司及子公司

经营范围不存在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房地产业务的情形,不
存在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存在涉房情形,未来也无从事房地产开发的

计划。
    3、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房产全部用于公司自身的生产、
办公经营活动,无对外出租及出售计划,不会投向或变相投向房地产

领域。
    二、信元投资相关承诺

    1、本公司系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
年 4 月,元力股份收购元禾化工 51%的股权,本公司成为元力股份间
接控股子公司。

    2、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除持有赢创嘉联(EWS)40%
股权及对外出租一套房产(66.23 平方米)外,无其他业务经营。本
公司注册资本 2,396 万元,已经全部实缴到位。

    3、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账面货币资金 76.88 万元,
无应收账款。本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情形,报告期内(2018 年至今)也未曾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或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4、本公司承诺未来不进行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
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

务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5、本公司持有的房产均为自持,未来无对外出售安排。公司经
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也无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承诺
未来不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
    三、南平元力、元禾化工、怀玉山活性炭相关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的情形。
    2、本公司持有的房产均为自持,未来无对外出售安排。本公司

持有的住宅实际用途均为员工宿舍,未来会继续作为员工宿舍自用,
不会用于对外出租。
    3、本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房地产

业务的情形,不存在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存在涉房情形,未来也无从
事房地产开发的计划。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