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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7-27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973号文核准,福建元
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力股份)2021年6月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65,103,168股,发行价格13.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883,449,989.7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3,596,699.11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859,853,290.6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
验字E-002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52,917.13
减:2021年度实际投资项目支出                                           5164.98
    手续费                                                                0.04
加:截至2021年半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819.99
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48,572.1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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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
工程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1年,南平元力活性炭
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
延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
(详见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28日、2020年10月1日、2020年10月29
日、2021年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重大问题。
    2021年1月,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平分行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
注销(详见2021年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
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期末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用于项目名称                  账号
                                                                          (万元)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 354008580018010072005        0.48
公司南平分行
                    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191060100100258529      8,008.40
公司南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354008580017340000115    5,000.72
公司南平分行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9050210010010000209786   8,581.57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9050210010010000211625     179.55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
                   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050210010010000209615    2,297.17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0000021754005012       24,504.21
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合计                                    48,572.10


   (二)闲置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7月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监事会审核
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
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60,000万元(含本数);期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期
间。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含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
资金余额为0。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表》。

    四、公司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发生变更、对外转让
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3
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4
附件: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5,985.3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64.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046.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投                                 截止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资进度(3)=                                末累计实现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2)/(1)                                     的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否      72,200.00 72,200.00 3,403.65         27,453.98       38.02% 2022 年 06 月 30 日 1,369.26    2,863.10 不适用     不适用
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6,145.00      6,145.00 1,761.33      3,952.55       64.32% 2022 年 06 月 30 日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0,000.00      7,640.33      0.00     7,640.33     1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8,345.00 85,985.33 5,164.98         39,046.86       -               -          1,369.26    2,863.10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88,345.00 85,985.33 5,164.98         39,046.86       -               -          1,369.26    2,863.10              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适用
                                      上年度发生
                                      (1)2020 年 7 月 7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2)2020 年 10 月 10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物理炭”
                                      的实施主体由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适用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截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累计投入 19,609.82 万元,其中“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8,719.60 万元,“南平元力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 890.22 万元。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所(2020)审核字 E-003
                                      号报告鉴证。
                                      截止 2020 年 7 月 16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不适用
                  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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