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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办理归属的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
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符合归属办理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1 人
     本次拟办理的归属数量:232.8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5%
     归属价格:9.90 元/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简介
    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820,000 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09,903,168 股的 1.88%。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2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归属期                                                               4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授予价格: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90 元/股。
    5、激励人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141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
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 2019 年净利
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X),则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
下:

  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
对应考核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X)
    度
                     A≥120%           A≥180%            A≥240%           X=100%
                120%>A≥112%       180%>A≥176%      240%>A≥236%         X=90%
年度净利润      112%>A≥104%       176%>A≥172%      236%>A≥232%         X=80%
相对于 2019
                104%>A≥96%        172%>A≥168%      232%>A≥228%         X=70%
  年增长率
    (A)        96%>A≥88%        168%>A≥164%      228%>A≥224%         X=60%
                 88%>A≥80%        164%>A≥160%      224%>A≥220%         X=50%
                     A<80%            A<160%            A<220%             X=0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
为计算依据,下同。
    归属期内,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
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
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
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
果划分为 A、B、C、D、E 五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B(良                            E(不合
   考核评价结果     A(优秀)              C(中)   D(合格)
                                好)                              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7 月 6 日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证券部
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3、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
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说明

   (一)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日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7 月 23 日,本次激励计划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进入
第一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
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述情形 ,符合归属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条件。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生前述 情形,符合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授予激励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          对象符 合归属任职
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华兴会计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师事务 所(特殊普
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        通合伙)出具的
利润值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         《审计报告》(华兴
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则首次授         审                字
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2021]21002920016
                                                           公司层   号 ): 2020 年 度 公
 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
                                                           面归属
 对应考                                                      比例   司实现 归属于上市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核年度                                                    (X)    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
 年度净       A≥120%         A≥180%        A≥240%       X=100%   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
 利润相
   对于    120%>A≥112%   180%>A≥176%   240%>A≥236%   X=90%    润   12,616.27    万
 2019 年   112%>A≥104%        176%>A≥172%        236%>A≥232%     X=80%   元 , 较 2019 年 度
 增长率
                                                                               5,413.32 万 元 增
  (A)     104%>A≥96%        172%>A≥168%        232%>A≥228%     X=70%
                                                                               133.06%,符合归属
            96%>A≥88%         168%>A≥164%        228%>A≥224%     X=60%
                                                                               条件, 公司层面归
            88%>A≥80%         164%>A≥160%        224%>A≥220%     X=50%   属比例为 100%。
               A<80%             A<160%              A<220%          X=0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归属期内,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
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公司为满足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考                     激 励 对 象 为 142
核评价,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人,其中 1 人离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档,届时根据以                    职,已 不符合激励
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                     资格, 其获授 的 3
的股份数量:                                                                   万股限 制性股票不
                        A(优     B(良        C         D(合       E(不合   得归属 ,按作废处
   考核评价结果
                        秀)      好)      (中)        格)        格)
                                                                               理。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60%           0
                                                                                   2、符合激励资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
                                                                               格的 141 名激励对
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象,个 人考核等级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均在 C 档及以上,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
                                                                               为 100%。

     三、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大会通过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 1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10.00 元/股。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实施了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10.00 元/股
调整为 9.90 元/股。
     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 1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021 年 7 月 26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其不得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 万股。
    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 10.00 元/股调整为
9.90 元/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142 名变为 141 名;授予数量由 585 万股调整为
582 万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
总量 40%的比例计算,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232.80 万股。
    除以上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7 月 23 日
   2、归属数量:232.80 万股
   3、归属人数:141 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9.9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占
                                            第一期可归属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
                                            数量(万股)
                                 股)                            的比例
 许文显          董事长         25.00          10.00               40%
 官伟源     董事、总经理        25.00          10.00               40%
 缪存标       副总经理          15.00          6.00                40%
 李立斌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6.00                40%
 池信捷       财务总监          8.00           3.20                40%
 罗 聪       董事会秘书         8.00           3.20                4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486.00         194.40               40%
(业务)骨干人员(135 人)
          合计                 582.00         232.80               40%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141 名激励对象符合可归属的资格条件,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按照《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41 名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八、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 5%以上股东。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就本次归属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
准。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
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
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
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2,328,000 股,总股本将由 309,903,168 股增加至
312,231,168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报告
出具日,元力股份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的归属尚需
按照《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
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二、备查文件

    1、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