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力股份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7-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元力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学霖 联系电话:021-68826002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建峰 联系电话:021-6882600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年度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元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是 不适用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元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历史沿革、社保及公积金、公司资质相 是 不适用
关的承诺
3.元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是 不适用
专利权属的承诺
4.元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9 年非公开
是 不适用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的
承诺
5.元力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6.元力股份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重大资产出售时,元力股份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独立性、关于 是 不适用
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8.元力股份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
是 不适用
激励计划的承诺
9.元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
诺
10.元力股份的直接/间接子公司福建省
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江西元力怀
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
是 不适用
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
公司关于元力股份 2021 年度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
11.元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1 年度向
是 不适用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1 年 2 月 7 日,因国金证券作为参
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主办券
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重大合同等
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会下发[2021]17 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国金证券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国金证券做出
如 下整 改: 1、 修订 完善 新三板 挂牌 标
准,提高项目承接标准;2、制定完善投
行内控制度,进一步夯实“三道防线”;
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
意识和专业技能;4、严格执行尽职调查
制度等规定,提升业务执业质量;5、启
动问责程序,落实问责措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2021 年 3 月 25 日,因国金证券及相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关人员在保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
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招股说
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注册申请
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数量存在矛
盾 未 予充 分 关注 ,中 国 证监 会下 发
[2021]30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
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
督管理措施。国金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
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
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
量,并根据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
进行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学霖 王建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