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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1-08-07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32.80 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0.75%;归属
人数 141 人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8 月 10 日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审议情况

    1、2020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7 月 6 日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证券部
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3、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
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大会通过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 1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10.00 元/股。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实施了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10.00 元/股
调整为 9.90 元/股。
    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 1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021 年 7 月 26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其不
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 万股。
    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 10.00 元/股调整为
9.90 元/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142 名变为 141 名;授予数量由 585 万股调整为
582 万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
总量 40%的比例计算,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232.80 万股。
    除以上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说明

   (一)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日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7 月 23 日,本次激励计划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进入
第一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
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述情形 ,符合归属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生前述 情形,符合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授予激励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            对象符 合归属任职
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
利润值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                根据华兴会计
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则首次授           师事务 所(特殊普
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通合伙)出具的

 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层   《审计 报告》(华
                                                             面归属
                                                                      兴      审        字
 对应考                                                        比例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21002920016
 核年度                                                      (X)
              A≥120%          A≥180%         A≥240%       X=100%   号):2020 年度公

           120%>A≥112%    180%>A≥176%    240%>A≥236%   X=90%    司实现 归属于上市
 年度净                                                               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
 利润相    112%>A≥104%    176%>A≥172%    236%>A≥232%   X=80%
   对于
                                                                      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
            104%>A≥96%    172%>A≥168%    232%>A≥228%   X=70%
 2019 年                                                              润   12,616.27    万
 增长率     96%>A≥88%     168%>A≥164%    228%>A≥224%   X=60%    元 , 较 2019 年 度
  (A)
            88%>A≥80%     164%>A≥160%    224%>A≥220%   X=50%    5,413.32 万 元 增
               A<80%          A<160%         A<220%        X=0     133.06%,符合归属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条件, 公司层面归
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属比例为 100%。
    归属期内,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
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公司为满足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考             激 励 对 象 为 142
核评价,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人,其中 1 人离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档,届时根据以            职,已 不符合激励
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             资格, 其获授 的 3
的股份数量:                                                           万股限 制性股票不
                       A(优   B(良      C      D(合      E(不合    得归属 ,按作废处
   考核评价结果
                       秀)    好)     (中)    格)       格)
                                                                       理。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60%            0
                                                                           2、符合激励资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
                                                                       格的 141 名激励对
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象,个 人考核等级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均在 C 档及以上,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
                                                                       为 100%。

    三、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数量:232.80 万股
    2、归属人数:141 人
    3、归属价格:9.90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行权前已获     本次归属限制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授的限制性股票       性股票数量
                                                                      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数量(万股)         (万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许文显             董事长             25.00             10.00                40%
 官伟源        董事、总经理            25.00             10.00                40%
 缪存标            副总经理            15.00             6.00                 40%
 李立斌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6.00                 40%
 池信捷            财务总监            8.00              3.20                 40%
 罗 聪            董事会秘书           8.00              3.20                 40%
            小计                       96.00             38.40                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486.00         194.40          40%
(业务)骨干人员(135 人)
          合计               582.00         232.80          40%

    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员工。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 8 月 10 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32.80 万股,其中高管限售股 28.80
万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
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
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4、在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资
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行使权益的情形。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
[2021]21002920222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止,公司已收到 141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 2,328,000
股股票的行权股款合计人民币贰仟叁佰零肆万柒仟贰佰元整
(¥23,047,200.00),其中计入股本 2,328,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20,719,200.00 元。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309,903,168.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309,903,168.00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312,231,168.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312,231,168.00 元。

       六、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变动前             本次增加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2,420,360      0.78%     288,000    2,708,360        0.87%
通股/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
                      2,420,360      0.78%     288,000    2,708,360        0.87%
     锁定股
二、无限售条件
                  307,482,808       99.22%   2,040,000   309,522,808      99.13%
股份
    股份合计      309,903,168         100%   2,328,000   312,231,168        100%

     本次归属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
生变化。

       七、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312,231,168 股摊
薄计算,2021 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1804 元。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就本次归属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
准。

       九、备查文件

     1、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
   4、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