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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3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2 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加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董事 6 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股票 2,328,000 股已完成归属和股份登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2920222 号《验资报告》,
审验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
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
民币 309,903,168.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309,903,168.00 元,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312,231,168.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
民币 312,231,168.00 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变化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
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需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现授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登记的相关规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相关
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查,第
四届董事会提名许文显先生、官伟源先生和李立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向建红先生、梁丽萍女士和刘俊劭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及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
明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供投资者查阅。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现任董事将继续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其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
许文显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
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林产化工循环产业园的建设,通过完善产业链条、
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
竞争力,减少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拟以人民币 10,700 万元受让实际控
制人卢元健先生、董事长许文显先生持有的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
限公司 100%股权。
    《关于受让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的同意意见,
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
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文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3 月出生,本科
学历。曾任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赢创嘉联白炭黑(南
平)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南平元禾水
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南平三元循
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南平市政协委员、南平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常委、执委,
南平市延平区政协常委、南平市延平区商会会长等职。获得福建省优
秀民营企业家、延平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截至本公告日,许文显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51,197 股,占总股本 0.3687%。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
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官伟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3 月出生,本科
学历,高级工程师。2003 年 3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机电分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战
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总经理、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新金湖活性炭有限
公司董事,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理事。曾获得福建省劳动模范称号、
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全国机械行业优秀企业家。截至本公告
日,官伟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320%。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立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8 月出生,本科
学历。曾任福建省南平市合成氨有限公司销售科长,江西元力怀玉山
活性炭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上海新金湖活性炭有限公司董事
长,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活性炭分会副理事长、福建省活性炭行业协会
秘书长。截至本公告日,李立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总股
本的 0.019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向建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1 月出生,研究
生学历,副教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九江市八里湖支行出纳、会计、
票据交换员等职。现任武夷学院商学院管理学(财务会计)副教授,
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其未持有
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丽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2 月出生,本科
学历,教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牡丹江大学管理系副
主任,牡丹江市会计学会理事、常务理事,现任武夷学院商学院教授、
武夷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学科带头人,南平市税务学会常务理事、
南平市国际税收学会常务理事、武夷山市人大财经委外聘专家委员,
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截
至本公告之日,梁丽萍女士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
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俊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8 月出生,研究
生学历,教授。曾任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现任武夷学院教授、
实验室主任。截至本公告日,刘俊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