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9-13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决定,2021 年 9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2:30 召开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下午 2:3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2021 年 9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陈坑至瓦口工业园区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3、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受让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1 选举许文显先生、官伟源先生、李立斌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5.2 选举向建红先生、梁丽萍女士、刘俊劭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向建红先生、梁丽萍女士、刘俊劭先生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
决。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王丽美女士、周晓兰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 5 与议案 6 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议案 √
2.00 公司章程修正案 √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
3.00 √
议案
关于受让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100%
4.00 √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5、6、7 均为等额选举
5.00 选举非独立董事 应选 3 人
5.01 许文显 √
5.02 官伟源 √
5.03 李立斌 √
6.00 选举独立董事 应选 3 人
6.01 向建红 √
6.02 梁丽萍 √
6.03 刘俊劭
7.00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应选 2 人
7.01 王丽美 √
7.02 周晓兰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 16: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福建省南平市陈坑至瓦口工业园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部收,邮编:353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9:0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陈坑至瓦口工业园区 福建元力活性炭
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 聪 电话:0599-8558803
传真:0599-8558803 电子邮件:dm@yuanlicarbon.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陈坑至瓦口工业园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部收,邮编:35301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
自理。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
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74。
2.投票简称:“元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采取累积投票等额选举董事、监事,股东选举意见
为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
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 9:15—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是否本人
邮政编码
参会
联系地址
备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
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议案
2.00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登
3.00
记的议案
关于受让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4.00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3)人
5.01 许文显
5.02 官伟源
5.03 李立斌
6.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3)人
6.01 向建红
6.02 梁丽萍
6.03 刘俊劭
7.00 股东代表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2)人
7.01 王丽美
7.02 周晓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