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 根 据 审 计 报 告 , 标 的 公 司 三 元 循 环 2020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493.08万元,主要系硅胶生产线投产初期的亏损。随着运行逐步 平稳,效益逐步显现,2021年1至6月经审计的净利润为898.37万元, 7至8月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48.48万元。 3、本次受让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释义: 元力股份、本公司、公司 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三元循环 指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三元热电 指 三元循环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原三元循环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竹业有限公司, 三元竹业 指 2021年2月已转让给卢元健先生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受让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 本次关联交易 指 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9月,公司与卢元健先生、许文显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公司拟以人民币10,700万元整受让卢元健先生、许文显先生持 有的三元循环100%股权。受让完成后,三元循环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卢元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文显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卢元健先生、许文 显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许文显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 案。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保荐 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及许文显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关联自然人卢元健先生、许文显先生。 (一)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卢元健、王延安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431,556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6.0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许文显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股份 1,151,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卢元 健先生、许文显先生为关联自然人。 (二)其他说明 经查询,卢元健先生、许文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陈坑至瓦口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许文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9日 营业期限:2016年12月29日 至 2066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硫酸盐、磷酸盐、其他无机盐电解循环设备研制、生 产、销售及电解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法律规定的许可项目);热 能综合梯级利用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生物质热能加工设备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电力、热力、热水的生产和销售;电解、热能循环利用、 生物质热能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技术转让以及 相关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法律法规允许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及代理业务;硅胶、硅溶胶、分子筛的生产、销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0MA2XXBHY70 股权结构:三元循环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卢元健 9,000.00 90.00% 许文显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卢元健先生、许文显先生所持三元循环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 或者其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 2、标的公司的经营业务 三元循环主营硅胶的生产、销售,现拥有年产2.5万吨硅胶的生 产能力;同时从事硅胶、活性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钠、磷酸钠的 回收利用。 三元循环持有100%股权的三元热电,在南平市陈坑至瓦口工业园 区建设集中供热中心,主要业务为:利用节能、高效的循环流化床蒸 汽锅炉为园区企业提供蒸汽;将工业余热回收转化实现热能循环、梯 级利用。 3、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华 兴审字[2021] 21002920245号)载明: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6,411.99 33,461.49 负债总额 18,207.76 26,655.63 应收账款 169.40 359.06 净资产 8,204.23 6,805.86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6,793.37 7,466.16 营业利润 1,081.25 -1,985.52 净利润[注] 898.37 -1,493.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98 7,526.66 注:三元循环2020年度净利润为-1,493.08万元,主要系硅胶生 产线投产初期的亏损。随着运行逐步平稳,效益逐步显现,2021年1 至6月经审计的净利润为898.37万元,7至8月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348.48万元。 4、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对三元循环股东全部权益在2021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中锋评报字(2021)第40087号《资产评估报告》。 (1)评估目的: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三元循环 100%股权。 (2)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三元循环股东全部 权益。与评估对象所对应的评估范围为拟受让股权之目的所涉及的经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三元循环于评估基准日资 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 (5)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与资 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较接近,从评估目的和三元循环经营情况综合考 虑,收益法评估价值能较好的体现股东全部价值,本次评估选用以收 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6)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 日,三元循环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137.43万元(母 公司口径),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三 元 循 环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市 场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10,833.92 万 元 , 增 值 2,696.49万元,增值率为33.14%。 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起至 2022年6月29日。 5、其他说明: (1)三元循环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 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三元循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公司三元竹业于2020年度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平延平支行申请1,4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担保方式为三元竹业 的实物资产抵押和三元循环保证担保。 经申请,2021年9月10日工商银行延平支行同意将该借款的担保 方式变更为“采取全额房地产抵押方式及我行要求的其他有效资产抵 押方式”。 除此之外,三元循环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4)三元循环与本次交易方卢元健先生、许文显先生不存在经 营往来的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资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的三元循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为 10,774.52万元、10,833.92万元。两种评估方法的结果较接近,收益 法评估价值能较好的体现股东全部价值,本次评估选用以收益法评估 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经协商,本次交易定价采用数额较低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向下 取整为10,700万元,即:卢元健先生所持90%股权对应转让价款9,630 万元,许文显先生所持10%股权对应转让价款1,07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10,700万元,以货币方式支付,卢元健先生 的转让款分5年支付,许文显先生的转让款一次性支付,具体如下: 时间 支付卢元健金额 支付许文显金额 2021年12月31日前 2,030万元 1,070万元 2022年12月31日前 1,900万元 - 2023年12月31日前 1,900万元 - 2024年12月31日前 1,900万元 - 2025年12月31日前 1,900万元 - 合计 9,630万元 1,070万元 (二)协议生效条件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三元循环运营 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元力股份享有或承担。 (四)标的交付时间 本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办理三元循环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前,三元循环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同一法定代表人;本次股权转让后,三元循环成为本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三元循 环独立经营,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本次关联交易将使用元力股份自有资金,因股权转让款分五 年支付,预计不会因此大幅增加财务费用。 4、为支持三元循环的建设、运营,卢元健先生向三元循环提供 了周转借款;截至本公告日,尚有借款余额15,000万元。根据股权转 让协议,三元循环自股权交割日起5年内,每年归还3,000万元。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元力股份将扩大资产规模,有利于推进林产 化工循环产业园的建设,通过完善产业链条、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有 效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1、有效推进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建设 卢元健先生一直致力于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的研 究,由其控股的元力股份、三元循环均在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方 面有众多创新,取得良好的业绩。 卢元健先生积40年的化工研发经验,通过持续多年的努力,开创 性地研发了电解硫酸钠、热能梯级利用、生物质热能回收利用等三项 创新性技术。以此为基础,通过物料与热能的循环、综合利用,将竹 产业、炭产业、硅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有效连接,打通两大循环,在 南平市工业园区建设林产化工循环产业园。 四大产业间热能与物料循环 毛竹加工产生 60%下脚料,基本上作为燃料。 下脚料全部做为炭产业的原料,大幅提升竹产业附 加值。 利用生物质热能回收技术在生产物理炭的过 程中联产清洁能源(木煤气、蒸汽),用于硅产业 和化学炭生产,降低硅产业和化学炭的生产成本。 利用热能梯级利用技术把硅产业的二次热能 转化为热风供炭产业、竹产业的原料和成品干燥 用,降低炭产业、竹产业的生产成本。 硅产业的物料循环 利用电解硫酸钠技术处理硅产业的硫酸钠废 水,把硫酸钠废水回收转化为稀硫酸、稀烧碱和工 业用水。 电解产生的稀硫酸和工业用水可用于硅胶和白 炭黑生产,降低硅胶和白炭黑的生产成本。 电解产生的稀烧碱经浓缩可外售或用于水玻璃 生产,降低水玻璃的生产成本。低成本的水玻璃又 作为硅胶和白炭黑的生产原料,降低硅胶和白炭黑 的生产成本。 循环产业园运行模式 通过数年的建设,循环产业园初具规模,上述循环能实现闭环运 行,协同效应逐步显现。 三元循环承担着硅产业的硅胶生产、硫酸钠废水回收利用以及清 洁能源产业的集中供热与热能转换梯级利用,是循环产业的重要组 成。将三元循环纳入上市公司范围内,将有助于循环产业园的整体建 设推进,并且有利于产业间的协调发展。 2、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在循环产业园中,公司的活性炭、硅酸钠业务通过与三元循环的 连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并实现循环运行:利用生产活性炭过程中产 生的大量生物质热能,串联起各业务板块;硅酸钠业务向下游应用延 展从事硅胶生产,生产环节趋于完整。 三元循环纳入上市公司范围后,循环产业园的运行由上市公司主 导推进,将有利于提升循环产业园建设、运营的管理决策效率,进一 步优化产业间资源配置,协同效应发挥更加充分,有效降低综合管理 成本和生产成本,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和公司综合实力。 3、增加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全体股东价值最大化 经过数年的建设和运营,三元循环度过投产初期的亏损,已开始 实现盈利。通过注入极具协同性的差异化资产,不仅能够扩大公司资 产规模、丰富产业形态、形成新的利润来源,而且有助于充分发挥资 源循环综合利用的优势、促进主营业务的成本降低,从而增强公司盈 利能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4、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公司聚焦于活性炭、硅酸钠业务的经营。硅酸钠是三元循环硅胶 业务的主要原材料,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向三元循环的关联 销售硅酸钠金额分别为2,358.26万元、2,240.96万元。此外,三元循 环在南平市陈坑至瓦口工业园区建有集中供热中心,利用节能、高效 的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为园区内其他企业提供蒸汽,回收转化工业余 热实现热能循环、梯级利用的技术和能力,公司与三元循环同处于南 平市陈坑至瓦口工业园区,随着企业的发展,关联交易还将继续扩大, 2020 年 和 2021 年 1-6 月 公 司 与 三 元 循 环 的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合 计 为 3,443.77万元、3,309.67万元。 此次收购完成后,三元循环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与关 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对公司的影响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受让股权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三元循环作为全资子公司列入元力股份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元力 股份在编制合并比较报表时,应对前期比较报表进行调整。调整前后 的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的主要指标为: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2020年度/2020 204,159.99 237,393.70 113,601.14 117,673.69 12,599.43 11,106.35 年12月31日 2021年1-6月 207,023.14 233,263.43 69,213.65 72,654.24 5,632.39 6,530.76 /2021年6月30日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三元循环、三元热 电和三元竹业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500万元,详 见公司于2021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1年初至今,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 额约为4,843.26万元,均为日常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如下 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扩大资产规模、提升抗风险能 力,有利于协同推进林产化工循环经济园建设,促进公司整体生产成 本的降低、提高经济效益,并且有助于消除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此项 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评估 等程序,定价合理,付款方式有利于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控制,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 移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该事项的审议过程 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 股东应回避表决。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福建南 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扩大资产规模、提升抗风险能力,有 利于协同推进林产化工循环经济园建设,促进公司整体生产成本的降 低、提高经济效益,并且有助于消除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 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评估等程序, 定价合理,付款方式有利于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控制,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 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该事项的审议过程中,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 回避表决。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结论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受让三元循环100% 股权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核查。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元力股份 的受让三元循环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关联股东卢元健、王延安、许文显应回避表决。 公司的受让三元循环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保荐机构对元力股份本次受让三元循环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无异议。 十二、其他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资产 三元循环2020年度 28,637.49 10,833.92 (2021年6月30日评估 7,466.16 (2021年6月30日评估 审计后数据 值) 值) 本公司2020年度 204,159.99 113,601.14 167,417.42 审计后数据 占比 14.03% 6.57% 6.47% 十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 5、审计报告 6、资产评估报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