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1年培训情况报告2022-03-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之培训情况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元力活性
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元力股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
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元力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2022年3月10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要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培训小组对因
故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
次培训重点介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方面的内容。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
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
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国金证券之元力股份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学霖、章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 参
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元力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中层管理人员以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
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
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元力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之培训情况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学霖 章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