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关于不向下修正元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2-03-18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3125 债券简称:元力转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元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
发“元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
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本公告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如再次触
发“元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3号”核准,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
发行总额90,000万元,并于2021年9月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元力转债”,债券代码“123125”。
根据有关规定和《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元力转债”自2022年3月10日起
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7.61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
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
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14.9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元力
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元力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
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
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
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元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本公告日
起至2022年6月30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