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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关于调整元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2-07-01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23125        债券简称:元力转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元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3125
    2、债券简称:元力转债

    3、调整前转股价格:17.61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17.51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7月7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3号”核准,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

发行总额90,000万元,并于2021年9月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元力转债”,债券代码“123125”。

    根据有关规定和《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元力转债”自2022年3月10日起

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7.61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1=P 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 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1=P 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 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

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
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

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
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
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

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和结果

     1、调整原因
     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12,231,168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 元 人 民 币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31,223,116.8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
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自2022年3月
10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2年6月29日)期间共计转股

1744股,公司总股本因转股由312,231,168股增至312,232,912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股,不享有参

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现金股利调整为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1.006441元(折每股派0.100644元)。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对可转债价格做如下调整:

     调整后的可转债转股价格 P 1=P 0-D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 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
金股利。
    P1=17.61元/股-0.1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7.51元/股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P 0=17.61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0.1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元力转债的转股价将调整为17.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自2022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