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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力股份:国金证券关于元力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元力
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股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和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元力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3号文《关于核准福建 元力活
性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
民 币 普 通 股 65,103,168 股 , 发 行 价 格 13.57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83,449,989.7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3,596,699.1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859,853,290.6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E-002号
《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32,500.73万元。具体使用
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5,985.33
 减:以前年度承诺投资项目支出                                  26,456.15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9,609.82
    2022年度承诺投资项目支出                                   11,122.98
    手续费                                                             0.13
 加:专户利息收入                                               3,704.48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32,500.73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9
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9,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721,698.11元(不 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5,278,301.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2920258号《验资报
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92,114.68万元。具体使用情
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8,527.83
减:承诺投资项目支出                                                    0.00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0.00
手续费                                                                  0.00
加:专户利息收入                                                    3,586.85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92,114.6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
炭有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厦
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福建南平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详见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28日、2020年10月1日、2020年10
月29日、2021年1月19日、2023年1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 议的履
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期末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用于项目名称                 账号
                                                                         (万元)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 354008580018010072005         0.48
公司南平分行
                   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9050210010010000209786     136.13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191060100100258529            4.62
公司南平分行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
                   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050210010010000209615        5.62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354008580017340000115         1.15
公司南平分行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0000021754005012         31,738.71
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9050210010010000226707     614.02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用于项目名称                       账号
                                                                              (万元)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9050210010010000211625         0.0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1
      合计                                                                    32,500.73
注1:该专用账户于2022年12月23日销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见2021
年10月1日、2021年10月26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8月4日、2022年10月12日、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签订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期末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用于项目名称                  账号
                                                                            (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
                                              354008580018010073076             173.75
司南平分行           设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
                                                 192030100100183364             248.46
司南平分行           设项目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
                                                 100072696950010002           33,181.55
限公司南平分行       设项目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
                                              9050210010010000223945          27,508.92
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项目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
                                                 7010011200000058385          23,000.00
司南平分行           设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
                                                 192030100100183249            8,002.00
司南平中山支行       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                           注1
                                                 13910101040035201                 0.00
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设项目
       合计                                                                   92,114.68
注1:该专用账户于2021年12月25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
开发行股票》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见附表1和附表2)。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4日,根据华兴会计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
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 报告》
(华兴所(2020)审核字E-003号)。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609.8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 自筹资
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置换金额
 号                                        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
 1                           72,200.00      72,200.00   18,719.60    18,719.60
      建设项目
      南平元力活性炭研发
 2                            6,145.00       6,145.00     890.22       890.22
      中心建设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3                           10,000.00      10,000.00        0.00         0.00
      流动资金项目
              合计           88,345.00      88,345.00   19,609.82    19,609.82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7月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
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
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期限为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间。
    2021年9月1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监事会审核同
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
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期限为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间。

    综上,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合计可使用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40,000
万元(含本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
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元力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元力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5,985.3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122.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188.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累计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的效益
                                       分变更)                                                   (3)=(2)/(1)       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否        72,200.00  72,200.00 10,306.24     43,278.56       59.94% 2024年6月30日 4,400.92 8,931.91 不适用     否
 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6,145.00   6,145.00    816.74      6,270.06      102.04% 2023年6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0,000.00   7,640.33         0      7,640.33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8,345.00  85,985.33 11,122.98     57,188.95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            无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8,345.00  85,985.33 11,122.98     57,188.95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适用
                                     上年度发生
                                          (1)2020年7月7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2)2020年10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物理炭”的实施主体由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元循环吸收合并元力环境,由元力环境负责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平工
                                     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物理炭”实施主体变更为三元循环。元力环境在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
                                     行”)设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22年12月23日注销,三元循环在农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
                                     目—物理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适用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截至2020年6月22日累计投入19,609.82万元,其中“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目”投入金额18,719.60万元,“南平元力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890.22万元。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
                 况
                                     兴所(2020)审核字E-003号报告鉴证。截止2020年7月16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已将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法定代表人:许文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池信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水香
附表2: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8,527.8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累计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3)=(2)/(1)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4年12月31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设项目                否      90,000.00   88,527.83        0.00   0.00         0%                  0.00     0.00    不适用      否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0,000.00   88,527.83        0.00   0.00         0%          -       0.00     0.00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               无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0,000.00   88,527.83        0.00   0.00     -               -       0.00      0.00   不适用      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法定代表人:许文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池信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水香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学霖                 章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