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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达: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18-093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各方已签订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合

伙协议,产业投资基金尚未完成登记备案程序,亦未开展任何投资活

动。

    3、产业投资基金的后续成立、募集、备案及投资收益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加快公司在北斗卫星导航产业的战略布局, 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州源合智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合智创”)拟与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粤财节能环保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粤财”)共同发起设立专注于北

                                  1
斗卫星导航产业领域中的优秀企业为投资标的的产业投资基金——

粤财源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

注册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产业基金的出资规模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前海粤财担任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和

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 750 万元;源合智创担任普通合伙人,出资

1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中海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海达投资”)、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 “省基金”)、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市基金”)、广州番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基金”)

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分别对应出资 3,650 万元、4,500 万元、

3,000 万元、3,000 万元。

    2、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0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合作各方签署了《广州粤

财源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二、主要参与方基本情况

       1、深圳前海粤财节能环保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5480017Q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林绮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财务顾问。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占比
   1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关联关系:前海粤财与公司(含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相关说明:前海粤财具备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资质(备案号:

P1002256),将作为本次合作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前海粤财已设

立了多支产业基金,团队管理经验丰富,是一家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

       2、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N1QC7A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

X1301-G508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注册资本:1,0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投资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权占比
   1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8.04%
   2           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6%

    关联关系:省基金与公司(含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相关说明:省基金为广东省政府的产业引导基金,广东粤财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为其基金管理人。

       3、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K0E53W

       注册地址: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九佛建设路 333 号自编 231 室

       法定代表人:黄舒萍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

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

理服务。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占比
   1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4
    关联关系:市基金与公司(含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相关说明:市基金为广州市产业引导基金广州新兴产业发展基金

的管理人。

       4、广州番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355797768B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 79 号 2101 房

       法定代表人:李一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占比
   1           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

    关联关系:区基金与公司(含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相关说明:区基金为番禺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

管理人。

    5、广州源合智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RKU67E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

X1301-B464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定代表人:欧阳业恒

    注册资本:1,38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自有资金

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

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为留学人员提供创业、投资项

目的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占比
    1               广州中海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5%
    2       广州精诚志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

    关联关系:源合智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中海达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前海粤财、省基金、市基金、区基金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

        6、广州中海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073468E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总部中

心 13 号楼 402 房

        法定代表人:欧阳业恒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

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

                                    6
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投资

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

议及展览服务。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占比
       1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关联关系:中海达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前海粤财、省基金、

市基金、区基金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广州粤财源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注册为准)

       2、基金规模:出资总额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

       3、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4、基金参与方的出资安排: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认缴比例
                                              方式   (万元)
深圳前海粤财节能环保投
                            普通合伙人       货币       750           5.00%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源合智创股权投资管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0           0.67%
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000          20.00%
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番禺产业投资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000          20.00%
司
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
                            有限合伙人       货币      4,500          3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中海达投资发展有限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650          24.33%
公司


                                         7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认缴比例
                                    方式    (万元)
              合 计                货币      15,000       100%

    5、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粤财节能环保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基金存续期限:存续期为 7 年,如经营期限届满前 3 个月,

本基金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前海粤财提议并经

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本基金可以延长 1 年。

    7、投资方向:产业基金以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为主要投资方向。

    8、决策机制:

    产业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

根据合伙协议获得对产业基金相关投资和退出决策的最终决策权。投

委会由 6 名委员组成,其中省基金有权推荐 1 名投决会委员,前海粤

财推荐 2 名投委会委员,源合智创推荐 3 名投委会委员。投委会形成

决议须经全部投委会委员超过 2/3 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区基金有权向产业基金投委会委派一名观察员。该观察员除对投

委会违反《番禺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投资决策或《广州粤财源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

议》等约定事项及关联交易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外,对投委会的其他

商议事项不具有表决权和否决权。

    任何应提交给投委会或者产业基金相关权力机构的与产业基金

投资事项相关的议案均应在提交表决之前【七(7)】个工作日送交

市基金作合规性审查,市基金具有与投委会成员或者产业基金相关权

力机构相同的知情权,有权获得基金管理人将提供给投委会成员或者


                               8
产业基金相关权力机构相同的项目资料,并有权就相关问题提出质

询。市基金有权就该等议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委

托管理协议》(如有)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有权在认为相关议案违法、

违规和偏离政策导向和违反协议约定等情况下否决该等议案。被市基

金否决的议案不得进入投委会议程,不得提交表决,亦不得施行。

    9、会计核算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管理资产单独建

账,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执行

事务合伙人编制财务报告,合伙人会议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0、退出机制:产业基金主要通过投资新材料与高端装备制造领

域具备独特竞争优势的优质企业,并经过整合、价值提升后上市/出

售退出,实现投资收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产业基金参与各方(省基金、市基金、区基金、中海达投资、

前海粤财、源合智创)签署了《广州粤财源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企业名称:广州粤财源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

称“本企业”、“本合伙企业”、“基金”、“本基金”),最终名

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投资领域: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新材料与高端装备制造领域。

   3、投资进度:基金存续期为 7 年,自基金注册登记之日起,前 3

年为基金投资期,投资期之后至本企业成立满 7 年为回收期,回收期

内基金不得再进行对外投资。回收期内项目完全实现退出,经基金管


                              9
理人同意,基金可提前到期。投资期或回收期延长需经合伙人一致同

意。基金投资回收的资金和通过其他途径实现的非投资收入不得再对

外投资。
         4、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
        (1) 本基金总出资额为【1.5】亿元人民币,全部为现金出资。
        (2) 在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中,市基金和区基金各自的出资比
例均不超过本基金规模的 20%,且均不作为第一大出资人;省基金出
资不超过本基金规模的 30%,基金管理人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 5%;
         (3)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合伙人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合格投资者”的
相关规定、且该等合伙人均已从基金管理人处获得相关投资风险提
示,并已对此等提示充分知悉和了解。
         合伙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表所示: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期限
                                    方式         (万元)     (%)
深圳前海粤财节能环保                                                    2019 年 10 月
                       普通合伙人   货币           750         5.00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日
广州源合智创股权投资                                                    2019 年 10 月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0         0.67
管理有限公司                                                               15 日
广州市新兴产业发
                                                                        根据本合同约
展基金管理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000       20.00
                                                                           定出资
司
广州番禺产业投资有限                                                    根据本合同约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000       20.00
公司                                                                       定出资
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                                                    2019 年 10 月
                       有限合伙人   货币           4500       3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 日
广州中海达投资发展有                                                    2019 年 10 月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650       24.33
限公司                                                                     15 日
                合计                货币          15000        100          ——

         5、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基金存续期限,为 7 年,自本企业成立

之日起计算。本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如经

                                           10
营期限届满前 3 个月,本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执行事务合

伙人前海粤财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本基金可以延长 1 年。

       6、基金管理人:本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普通合伙人深圳

前海粤财节能环保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基金并执行合伙事

务。

       7、管理费用:基金管理费的支付标准和计提基础依基金所处运

作阶段不同而不同。具体如下:

   (1)在本基金投资期内,年管理费按实缴出资总额的 2%提取;

   (2)在本基金回收期内,年管理费为实缴出资余额的 2%提取;

   (3)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回收期的,在基金回收延长期内,不

收取管理费;

   (4)基金清算期间,不收取管理费;

   (5)管理费自本基金设立之日起按年度支付,采用合伙企业账面

计提的方式,无需有限合伙人另外支付。

       8、基金费用: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已明确的基金运营费

用外,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人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基金费用均通过

本基金依据托管协议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支出账户支付,并接受基

金托管人的合规性审查。

       9、财务会计:

   (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管理资产单独建账,按《企业会

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11
   (2)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合伙

企业成立之日起到当年的 12 月 31 日。

   (3)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执行事务合伙人编制财务报告,合伙

人会议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0、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基金经营

期间获得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应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

配,直至全体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达到其对基金的实缴出资

额。分配时如有余额,基金管理人则按如下比例在基金管理人和全体

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超额收益:超出本金部分的超额收益,其中 80%

归于有限合伙人,20%归于基金管理人。

    11、投资决策委员会:

   (1)本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协议获

得对本基金相关投资和退出决策的最终决策权。授权期限与本协议期

限相同。

   (2)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6 名委员组成,其中新兴基金有权推荐 1

名投决会委员,前海粤财推荐 2 名投委会委员,源合智创推荐 3 名投

委会委员。

   (3)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任。

   (4)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在不违反本协议

约定的前提下拟定。

    (5)番禺产投有权向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一名观察

员。该观察员除对投委会违反《番禺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


                              12
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投资决策或本协议约定事项及关联交易事项享

有一票否决权外,对投委会的其他商议事项不具有表决权和否决权。

    (6)任何应提交给投委会或者产业基金相关权力机构的与产业

基金投资事项相关的议案均应在提交表决之前【七(7)】个工作日

送交市基金作合规性审查,市基金具有与投委会成员或者产业基金相

关权力机构相同的知情权,有权获得基金管理人将提供给投委会成员

或者产业基金相关权力机构相同的项目资料,并有权就相关问题提出

质询。市基金有权就该等议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委

托管理协议》(如有)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有权在认为相关议案违法、

违规和偏离政策导向和违反协议约定等情况下否决该等议案。被市基

金否决的议案不得进入投委会议程,不得提交表决,亦不得施行。

    12、合伙人违反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

   (1) 如普通合伙人未按期足额缴付出资,则可给予其十五(15)

工作日的延期时间,在此期间,逾期缴纳出资的普通合伙人应按日就

逾期缴纳金额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加万分之五向合伙企业支付罚息,

如延期时间届满仍未缴纳的,则新兴基金和番禺产投有权不再对本合

伙企业出资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各合伙人有权选择解散本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还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所产生的各项支出和损失。

   (2) 对未按期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可给予十五(15)工作日的

延期时间,在此期间,逾期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按日就逾期缴纳金

额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加万分之五向合伙企业支付罚息;延期时间届

满仍未缴纳的,则视为该合伙人自动退伙,其份额由其他合伙人认缴,


                              13
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均主张行使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认缴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购买权;没有内部

合伙人受让的,按本协议规定转让给新增合伙人,已有合伙人不得阻

碍新增合伙人入伙。新增合伙人按本协议规定办理。如既无内部合伙

人受让,也无其他第三人受让的,则相应减少认缴出资总额,但不得

使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低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法定要求。

   (3) 如果有限合伙人不能如期缴付出资导致本合伙企业解散或

清算,则具有过错的相关有限合伙人除承担上述责任外,还应向其他

守约合伙人合计支付相当于基金初始认缴出资总额 5%的赔偿金,守

约合伙人将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上述赔偿金。

   (4) 各方确认本条款约定的违约处理方式均不适用于新兴基金

和番禺产投,因财政拨款迟延、引导基金账面余额不足等导致的新兴

基金和番禺产投出资迟延或出资调整将不构成其违约,新兴基金和番

禺产投无须就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3、普通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勤勉谨慎的善良管理人职责给本基
金或有限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本基金或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损
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
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14、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1)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

                               14
基金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给本基金造成
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5、经营亏损承担
    (1)、如因基金管理人(包括其内部机构、雇员或者其委托、
授权的任何其他机构、个人)未能按照本协议和/或《委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故意的不当行为或
者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委托管理协议》(如有)或
明显不作为行为),导致本企业亏损,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该等亏损
并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2)、非因上述原因,基金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首先由普通
合伙人以其对基金的出资弥补亏损,剩余部分由其他合伙人按实缴出
资比例承担。

    16、争议解决
    (1)任何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争议发生后三十(3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应向
本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争议诉讼期间,除提交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外,
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内规定的义务和行使其权利。
    17、协议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签署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07 日,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五、本基金设立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专注于北斗卫星导航领域,

                              15
特别是高端装备制造等相关领域,将有利于公司整合产业链中优质、

成长性企业,与公司现有业务产生战略协同、优势互补效应,有助于

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同时,充分借助外部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

资源,帮助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整合

产业资源,全面促进公司的业务升级与战略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

       2、本次投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将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可能存在的风险

       产业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周期、

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基金合伙人未能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

       (2)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

       (3)存在因决策失误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失败

或损失的风险;

       (4)投资收益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产业基金将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产业基金投

资计划,组建项目库资源,并充分发挥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作用,充分

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有效维护公

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16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本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本基金中任职。

   2、公司承诺:在本次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

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

行贷款。

   3、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

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规定,公司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本次

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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