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9-04-05
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19-021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04月0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权日为2019年04月04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14.90元/股。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公司监事会核查
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激励对象在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凭证。
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内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
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
影响的其他员工。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公司董事、监
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及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
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04 月 04 日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陈秀兰 张 赟 黄曼萍
签署日期:2019 年 04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