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海达: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2019-04-05  

						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19-02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0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授权日为 2019 年 04 月 04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00 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4.90 元/股。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公司于 2018 年 0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
    2、公司于 2018 年 04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

    3、公司于 2018 年 05 月 0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

向 481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979 万股,确定授权日为 2018 年

05 月 04 日,行权价格为 12 元/股。

    4、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0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

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

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

部分的相关规定,向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00 万股,确定授

权日为 2019 年 04 月 04 日,行权价格为 14.90 元/股。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中关于期权授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需满足授


                               2
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本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3
    董事会经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

任一情况,且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确定时间满足上述规定条件,本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

万股股票期权。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

的差异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计划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相符,

且激励标准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种类:公司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授权日:2019 年 04 月 04 日。

   (四)行权价格:14.90 元/股。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

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部分的授权日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约为

14.84 元/股。

   2、预留部分的前 20、60、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

约为 14.15 元/股、12.97 元/股、12.16 元/股。


                               4
   在前述原则前提下,公司经讨论研究,确定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

为 14.90 元/股。

   (五)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共 47

名,授予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 100 万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计划公告
                           获授股票期权
   姓名          职务                     授予总量的比   日股本总额的
                           数量(万股)
                                                例           比例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董事会认
                               100           4.81%          0.22%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47 人)
          小计                 100           4.81%          0.22%

   (六)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为 2 个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获授的股票期

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七)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行

权期的起算日不得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

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


                                 5
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部分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一
                   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     50%
个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二
                   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     50%
个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

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6
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

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

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19-2020 年两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15 亿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元人民币。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18 亿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元人民币。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组


                                   7
织实施,分年度对被考核对象进行绩效考核。根据个人绩效考核评分

确定个人行权资格,原则上个人绩效考核评分结果为 85 分(含 85 分)

以上的激励对象才可获得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绩效考核评分结果为

85 分以下的激励对象不可行权。

     个人绩效考核评分           85 分(含 85 分)以上        85 分以下

      当期可行权比例                      100%                  0

   若激励对象上年度内的个人绩效考核评分结果为 85 分以下,公司

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

由公司注销。

   (九)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的要求。

   五、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影响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本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的授权日为 2019 年 04 月 04 日,授予日前一交易日股

票均价约为 14.84 元/股,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

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授予的   需摊销的总费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股票期权数量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份)
     100               369               196        146             27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在不考虑激

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次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
                                     8
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

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管理

成本,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

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

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信息及资料,独立董

事认为:

    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权日为 2019 年 04

月 04 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各项条件均已满足。

    2、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业务


                              9
发展的实际需要。

    3、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获取有关股票

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

保。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有助于持续完善公司激励机制,

建立对公司管理人员和重要骨干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

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

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按照有关规定以 2019 年 04 月 04 日为

授权日,向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 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4.90

元/股。

       九、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

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10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按照有关规定以 2019 年 04 月 04 日为授权日,

向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 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4.90 元/股。

    十、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中海达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权日

的确定以及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

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广州)

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4 月 04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