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海达: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6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陆正华             李卫宁            徐 佳



                                     日期:2019 年 04 月 25 日




                             2